中广核电力发布公告,于2016年9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大股东中广核(作为卖方)订立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决议案。公司拟向大股东中广核收购防城港核电61%股权、陆丰核电100%股权及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总对价为99.2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将以现金结清。
公司同时宣布,作为2014年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框架协议的延续,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与中广核订立2016年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框架协议及2016年综合服务框架协议,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此外,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与中广核订立2014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修订2014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的若干条款;及与中广核订立2014年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
公告称,为避免中广核集团与集团竞争,中广核集团此前亦已向公司授出一项权利,可于不竞争契据有效期内行使,以于一种或多种情况下收购中广核集团所开展保留业务的任何股权、资产或其他权益。根据不竞争契据而享有的收购保留业务的权利,公司有权收购或投资由中广核集团规划或建设中的核电项目。
公告显示,防城港核电是保留业务中唯一拥有已经投产机组的核电项目的公司;截至本公告之日,防城港1号机组已于2016年1月1日投入商业运营,而防城港2号机组预计于2016年下半年投入商运,属接近建成的核电机组。而包括防城港3号及4号机组,均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压水堆反应机组。防城港3号机组已于2015年12月24日开始建设。
另外,陆丰核电是保留业务中,拥有除防城港核电外工程与监管审批进度最快的核电项目的公司,已经获得了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准备工作的函,也是最可能近期达到FCD的核电项目。
通过收购陆丰核电100%的股权,公司将增加储备核电项目装机容量2500兆瓦。中广核电力将直接控制中广核集团中所有的在运核电机组(不含联营、合营公司),并且新增公司的储备核电项目。
而拟收购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少数几家具有核电工程开发能力的核电建设公司之一。收购中广核工程将使得公司核电设计、管理和建设的能力大幅度提升。
收购中广核工程后,通过在核电产业链上业务的延伸,使得中广核电力能够更高效率整合工程设计、技术集成、工程管理、建造能力和核电站运营能力,整体提升公司的核电业务能力。
中广核电力表示,防城港二期和陆丰一期分别采用华龙一号及AP1000第三代核电技术路线,其中华龙一号为具有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路线,公司收购防城港核电和陆丰核电后,可拓展公司核电技术路线,积极应对未来竞争,并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电项目开发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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